各設區市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廳機關各處室、行政服務中心:
根據《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規定,按照《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教育部語用司關于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電子證照及政務系統有關安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廳依法對原權責清單中的4個事項類別進行調整,即:將“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頒發”“畢業生就業派遣”(“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的4個子項的其中1個)“民辦高等學校修改章程備案”“民辦高等學校(專科)決策機構成員名單備案”等事項類別由“公共服務”變更為“其他權責事項”。
新調整的我廳權責事項已經省委編辦同意(閩委編辦綜函〔2020〕318號),現予以公布,請廳機關各處室和行政服務中心認真執行;各地結合實際,參照執行。
福建省教育廳
2020年10月20日
(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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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3501020200087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