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教育部 財政部關于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師函〔2021〕6號)和《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實施福建省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閩教師〔2023〕23號)要求,做好我省2024-2025年度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組織實施工作,根據《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教師廳〔2017〕3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決定公開遴選福建省2024-2025年度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培訓項目承辦單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按照條件公開、自愿申請、擇優選擇的原則遴選福建省2024-2025年度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培訓項目承辦單位。
二、項目設置
2024-2025年度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共有20個類別61個項目,包括課程實施能力提升、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1+X證書制度種子教師培訓、公共基礎課教學能力提升、訪學研修、培訓者團隊建設、教師企業實踐、產業導師特聘、新入職教師規范化培訓、師資閩臺聯合培養項目、管理人員高級研修、輔導員(班主任)專項能力研修、其他創新項目等。項目設置、項目要求詳見《福建省2024-2025年度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培訓項目表》《福建省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培訓項目要求》(附件1、2)。
三、項目經費
培訓項目經費由中央獎補專項資金和省現代職業教育發展專項資金支持,主要用于補助教師培訓(企業實踐)期間直接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包括師資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場地費、設備租賃費、培訓資料費等。經費標準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為國家級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培訓基地(2023—2025年)、國家級職業院校校長培訓基地(2023—2025年)、新時代職業學校名師(名匠)名校長培養計劃(2023—2025年)培養基地、全國職業教育教師企業實踐基地、全國重點建設職業教育師資培養培訓基地、全國職業教育師資專業技能培訓示范單位、優質省級職教師資培養培訓基地、省級職業教育“雙師型”教師培訓基地(2023-2025年)或其他具有突出業績和培訓資質的高水平大學、高水平高職院校、學術科研機構。
2.申報單位原則上應具有3年以上相關項目培訓經驗,具備項目實施所需的教學、實訓、食宿等條件,具備實施在線培訓的條件和能力,具備開發生成優質數字化課程資源的條件和能力。
3.申報“教師企業實踐”項目的單位,企業基地或申請主體單位的合作企業一般應為國家級、省級職業教育教師企業實踐基地,或其他行業代表性強、覆蓋專業面廣、崗位群齊全,具有專門的職工培訓機構、能夠提供相應實踐崗位和指導教師(師傅)、具備教師實踐必需的食宿等生活保障的產教融合型企業。
4.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系統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單位,不得參與項目申報。申報單位須提供相關信用證明。
五、遴選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省教育廳官方門戶網站發布項目承辦單位遴選公告。
(二)項目申報
申報單位須填寫《福建省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培訓項目承辦單位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附件3)和《福建省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培訓項目承辦單位申報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附件4)。每個項目申報單位可申報1個或多個項目,分別填寫《申報書》。
(三)項目評審及任務下達
組織專家團隊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研究確定項目承辦單位,經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下達培訓任務。
六、申報要求
(一)符合條件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專業優勢和資源優勢,按照項目名稱和專業制定申報方案。要制訂嚴格的培訓項目管理制度,注重培訓資源整合,加強過程管理,建立有效的質量監控制度,確保項目執行進度和培訓質量。
(二)申報單位應提供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凡聯合申報的單位須提供協議書及各方能夠承擔相應培訓任務的證明材料。
(三)申報單位要以法人單位進行申報,不接受各校內設二級學院(部門)的申報。申報單位內部涉及多個院系(部門)的,須確定一個牽頭部門,并明確聯系人。
(四)申報單位應根據《管理辦法》要求,結合實際,制訂本單位規范的培訓經費使用管理規定,規范經費支出,確保經費使用效益。
(五)申報單位所提交的申報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信息不實現象,將取消申報單位資格。
請申報單位于4月10日前將加蓋公章的《申報書》《匯總表》和相應佐證材料紙質版一式5份報(寄)送至福建省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電子版(含PDF蓋章版與Word或Excel版)同步報送,文件名以“**(單位全稱)申報書”命名。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福建省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聯系人:李心悅,電話:0591-83731379;電子郵箱:zjpx2018@163.com;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夢山路73號福建教育學院明德樓408室。
福建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聯系人:莊金勇,電話:0591-87091317。
附件:1.福建省2024-2025年度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培訓項目表
2.福建省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培訓項目要求
3.福建省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培訓項目承辦單位申報書
4.福建省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培訓項目承辦單位申報匯總表
福建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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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公網安備35010202000879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