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財政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社會事業局: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下達2025年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預算的通知》(財教〔2025〕97號)等文件精神,為保證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項目順利實施,逐步消除中小學校舍安全隱患,持續改善學校辦學條件,現下達你市、縣(區)2025年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省級補助資金萬元(具體金額詳見附件1),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金安排原則。2025年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省級以上補助資金,主要以各地上報2024—2025學年教育事業統計報表相關數據及地方投入、上年度資金支出、項目進展等情況為依據進行測算安排。
二、規范資金使用。各市、縣(區)要根據辦學條件情況和資金管理要求,科學確定年度項目,加快執行進度,支持公辦學校維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擴建校舍及其附屬設施,堅決守住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底線要求”,嚴禁搞政績工程和超豪華建設。繼續做好與發展改革部門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等各渠道資金的統籌和對接,防止資金、項目安排重復交叉或缺位。
三、嚴格項目管理。各設區市要嚴格項目審核,按照規定時限予以批復(項目批復表按照附件2格式填寫),同時報省財政廳、教育廳備案。對產權歸屬和資金來源不明、超出專項資金使用范圍的項目,一律不得批復。項目批復后,各市、縣(區)要嚴格按照批復項目規范組織實施,加強項目建設管理,堅持“質量第一”原則,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建設任務。
四、建立年檢制度。縣(市、區)人民政府對轄區內校舍安全負總責,要按照閩政辦〔2014〕45號文件通知精神,建立校舍安全年檢制度,每半年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對轄區內中小學現有校舍進行一次安全隱患排查。經排查后需要鑒定的,由縣(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委托有資質的專業機構及時進行相關鑒定并采取相應措施。對未達到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或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仍需繼續使用的校舍,每年進行一次鑒定;達到重點設防類抗震設防標準的,每5年進行一次鑒定。
五、加強績效管理。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補助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管理,各地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農村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補助”方向,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中及時接收、登錄和下達預算指標,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托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要強化績效監控和評價,注重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做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各設區市應于2025年7月底前審核匯總所轄縣(市、區)2025年度專項資金績效目標表(附件3)報送省教育廳,并于2026年1月上旬匯總報送績效自評表至省教育廳項目辦(聯系人:黃旭暉,電話:87091291,電子郵箱:jjxm@fjsjyt.cn)。
六、強化資金監管。各市、縣(區)要嚴格按照規定,及時主動公開資金安排和使用情況,接受審計、監察及社會各界監督,同時要加強對資金的監督檢查。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將適時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對違反財政資金使用管理的行為,將按照《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附件: 1. 2025年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補助經費安排表
2. 2025年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補助經費項目批復表
3. 2025年中小學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補助經費績效目標表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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