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財政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社會事業局:
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5〕68號)《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意見》(閩政〔2016〕16號)、《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管理>的通知》(閩財教〔2020〕10號)等文件精神,現下達你市、縣(區)2025年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轉移支付資金萬元(詳見附件1)、2025年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免費提供作業本資金萬元(詳見附件2)、2025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學生營養改善補助資金萬元、2025年義務教育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資金萬元(詳見附件3),上述項目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免費提供作業本資金,根據各地核實的2024—2025年全省教育事業統計中城鄉義務教育學生數、小規模學校數、寄宿制學校寄宿生數,以及省定補助標準進行結算。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資金根據各地報送的上一年度實際受益學生數和省定補助標準進行結算。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補助資金,根據各地報送的上一年度實際受益學生數和相應補助標準等進行結算,其中原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革命老區縣等地方計劃實施范圍按照地方計劃地區補助標準予以補助。
二、各地教育部門、財政部門要按規定對義務教育學生(含民辦學校學生)落實“兩免一補”政策,對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按照不低于省定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的標準補助公用經費,嚴禁擠占挪用公用經費,確保學校正常運轉。要認真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和生活補助發放工作,避免出現全域內執行統一資助面等“一刀切”情況,進一步提高資助精準度,繼續做好人口較少民族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發放工作。要及時足額撥付營養膳食補助,嚴禁滯撥緩撥、虛報冒領、擠占挪用經費,防止因經費保障不到位、不及時出現停餐等情況。
三、各市、縣(區)應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相關部署,鞏固義務教育有保障成果。各地不得自行出臺普惠性免費政策,已出臺的要分類清理規范;對于確需出臺的政策,應按程序報上一級政府備案后執行,所需經費由屬地承擔。
四、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除義務教育免費作業本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各地財政部門要嚴格按照“公用經費”“免費教科書補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學生營養膳食補助”“綜合獎補”等方向,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中及時接收、登錄和下達預算指標,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托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要強化績效監控和評價,注重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做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各設區市財政、教育部門應參照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表(附件5),及時將績效目標任務分解到所轄縣、市(區),做好績效監控和評價,強化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并于2026年1月上旬匯總報送績效自評表至省教育廳財務處。
附件: 1. 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公用經費轉移支付資金安排表
2. 2025年義務教育學校學生免費提供作業本資金安排表
3. 2025年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專項資金安排表
4. 2025年義務教育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專項資金安排表
5. 專項轉移支付績效目標表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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