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縣(區)財政局、教育局:
為改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根據《財政部教育部關于下達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財教〔2025〕96號)精神,現下達你市、縣(區)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補助資金萬元(具體項目及金額詳見附件1),收入列“1100245教育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科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專項資金補助學校根據各地申報項目庫遴選,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支持縣域普通高中校舍改擴建,擴大教育資源,優化校舍功能,配置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以及體育運動場等附屬設施建設。
二、各縣(市)財政、教育部門要落實資金管理主體責任,督促指導項目單位嚴格執行《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改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2021〕74號),切實加強資金使用管理。要做好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強化項目管理,加快項目實施進度和預算執行進度;繼續做好與發展改革部門安排基本建設項目等各渠道資金的統籌與對接,防止資金、項目安排重復交叉或缺位。
三、改善普通高中辦學條件補助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各地財政部門要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中及時接收登錄預算指標,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托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提高轉移支付資金管理使用的規范性和有效性。要強化績效監控和評價,注重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做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各設區市財政、教育部門應參照專項資金績效目標表(附件2),及時將績效目標任務分解到所轄縣、市(區),做好績效監控和評價,強化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并于2026年1月上旬匯總報送績效自評表至省教育廳基教處。
附件: 1. 2025年改善普通高中學校辦學條件補助資金安排表
2. 專項資金績效目標表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教育廳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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