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教育局、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黨群工作部,省直有關單位,省屬有關學校(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全面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精神,加強我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隊伍建設,現就做好2025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審范圍
我省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以及教研、電化教育和校外教育機構中從事教育教學和研究工作且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在職在崗人員。其任職年限及任職條件計算時間均截至2025年8月31日。
二、評審條件
(一)評審標準文件
1.《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福建省幼兒教師職稱評價標準>的通知》(閩教師〔2024〕51號);
2.《福建省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閩人社文〔2016〕142號)。
本年度申報人員僅限選擇以上一個標準執行;從下一年度開始,申報人員均按《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價標準><福建省幼兒教師職稱評價標準>的通知》(閩教師〔2024〕51號)執行。申報人員上一次評審未獲通過,本次繼續申報評審的,應有新的教育教學業績。
(二)選擇根據閩人社文〔2016〕142號文件標準條件申報的,取消正高級教師條件中第十一條第3點“任現職以來所帶班級獲得縣級以上表彰,或個人獲得縣級以上綜合表彰或者與班主任(德育)工作相關的市級以上專項表彰”和高級教師第十五條第2點中“獲得校級以上表彰獎勵”的要求;農村和艱苦邊遠地區教師任教學科與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專業不一致的可參與職稱評審。
(三)選擇根據閩人社文〔2016〕142號文件標準條件申報的,校外教育機構教師工作量按工作日計算,每年不少于190個工作日,循環教學不作要求,業務考核可結合所從事的工作進行說課講課和面試答辯,其到農村學校開展流動青少年宮、校本課程等藝術、體育、科技類活動及課程輔導2年以上視為農村任(支)教經歷。
(四)選擇根據閩教師〔2024〕51號文件標準申報的,教學工作量、任(支)教以及教研、電化教育人員申報正高級職稱應從事教學工作要求,本年度仍參照閩人社文〔2016〕142號文件相關規定。
(五)選擇根據閩教師〔2024〕51號文件標準申報的,在《福建教育督導與德育》、《教育探究》、《福建幼兒教育》、《海峽讀寫研究》上發表的論文,可使用至2026年8月31日,且僅限參評高級教師及以下。
三、評審和推薦名額
2025年中小學幼兒園正高級教師評審人數控制在250名以內,推薦參加評審正高級教師人數控制在300名(名額分配見附件1)。推薦參評正高級教師人選中,擔任普通中學、中心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幼兒園及教研、電化教育機構行政領導職務(包括校長、副校長、校級黨組織正副職、教研、電化教育機構正副職)的人選原則上不超過推薦人數的30%。
全省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評審人數控制在4200名以內(名額分配見附件1),各地要組織競爭推薦,并按一定比例(不超過1:1.2)差額確定推薦人選。
四、評審辦法和程序
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評審工作實行分級管理,省人社廳和教育廳負責組織正高級教師評審;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負責組織高級教師評審;其他等級的教師職稱評審由縣(區)組織實施。省屬學校(單位)高級及以下職稱評審委托福州市組織。校外教育機構、民辦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按屬地管理原則向學校所在地教育局申報評審。各地應在2026年7月底前完成各等級教師職稱評審工作,并于8月底前完成聘任工作。
(一)申報人員可自行登錄福建省教育廳門戶網站(http://jyt.fujian.gov.cn)下載評審工作通知及有關表格。如實填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支)教情況登記表》《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晉升職務評審簡明表》等,并提供相應的材料(所提供的材料應與填寫內容相一致)。
(二)用人學校(單位)應認真核實教師申報材料,根據教師崗位空缺數量和工作需要,組織競爭推薦。推薦申報材料應在學校(單位)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在《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公示情況欄中注明“經公示(公示日期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實,符合×××職稱申報條件,同意推薦”。
(三)各地及有關學校(單位)應對申報人員提供的論文進行網上檢索、查重,登錄國家新聞出版署(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確認申報人員提供的刊物是否為新聞出版主管部門批準發行,并按《中國圖書館分類法》標準確認是否為本專業、本學科論文。申報正高級教師人員應提供核心期刊刊物索引查詢截圖和查重報告。
(四)各設區市人社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黨群工作部、社會事業局應將中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評審結果報省人社廳、教育廳備案。福州市在部署開展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評審年度工作時,應把省屬學校(單位)納入工作范圍,相關要求應與市屬學校一致。
五、有關工作要求
(一)堅持師德師風第一標準。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思想認識,把師德師風作為教師晉升職稱的首要條件,通過個人述職、考核測評、征求學生和家長意見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師的職業操守,嚴格實行師德違規“零容忍”。各地各校要建立暢通師德師風問題舉報渠道,接到舉報即時辦理,經核查屬于師德違規的果斷處理,取消當年度職稱申報資格并從下一年度起2年內不得申報;對情節特別嚴重者,按照規定給予處分。
(二)規范組織推薦和評審。各地各單位要進一步完善職稱評審內部監督機制,切實將職稱評審工作作為廉政風險防范的重要內容。要嚴格按照職稱評審程序規定,規范組織開展評審工作,認真組織教師申報,確保評審之前文件公開、條件公開。在學校推薦環節要對擬推薦人選提交的業績材料進行公示,推薦結果主動接受全校師生監督,確保推薦程序規范、過程公開、結果公正。要嚴格遵守職稱評審紀律,堅決杜絕拉票說情等違紀行為,對評審過程中發現或群眾舉報的問題線索要及時認真核查。評審過程中,要完善同行專家評審機制,采用說課講課、面試答辯、專家評議等多種評價方式,加強教師綜合能力考核,讓優秀教師脫穎而出。
(三)加強評審材料審核把關。各地要準確把握職稱制度改革政策,科學統籌地域、學段、學科的特點和要求,用好用足評審名額。要嚴格落實“誰審核誰負責”制度,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對申報材料真實性負主要審查責任,需加強對申報人員業績材料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規范性的核查,確保評審材料真實有效。各級在審核材料時,需要退回申報人補充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同一審核層級嚴禁反復退回、多次無原因退回。對材料審核把關不認真或因推薦不當人選造成名額浪費的地區,將核減下一年度指標。
(四)確保評審工作穩步實施。各地人社、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宣傳,及時將評審工作要求傳達到廣大教師,引導教師積極參與、樹立合理預期。各校量化考評方案應經教代會通過后實施,量化考評方案應有延續性,杜絕“依人畫像”臨時設置考評條件。要加強輿情監測,按屬地負責原則及時化解矛盾,嚴厲打擊炒作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熱點、捏造不實信息、煽動教師不良情緒等行為,共同營造我省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良好氛圍。
請各地、省屬學校(單位)于2026年2月9日前將申報正高級教師的評審材料送達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逾期未報送材料的,視為放棄本年度職稱申報資格。
附件:1.中小學幼兒園正高級教師、小學幼兒園高級教師推薦評審名額控制數
2.福建省中小學教師晉升職務評審簡明表
3.福建省幼兒園教師晉升職務評審簡明表
4.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表
5.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支)
教情況登記表
6.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申報人員匯總表
7.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稱申報人員評審材料清單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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